2026年4月13日,由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江苏省数字经济学会数字治理专委会、南京大学法学院数字法治研究中心承办的数字法治系列沙龙第九期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举行。本次沙龙围绕“公共数据的权属界定”展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的十余位学者及实务专家参会交流。

引入环节,学会数字治理专委会秘书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晴以地方政务数据国有化实践与《国有资产法(草案)》的出台为背景,提出核心议题“公共数据能否国有、国有后将产生何种经济社会影响”。
第一单元研讨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阳主持。与谈环节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尹旭、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齐英程、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教授宋烁、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副教授张涛分别从公共数据的国家介入与路径选择、授权运营、国家所有权意义以及国外理论制度展开分析与讨论。
第二单元研讨由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马骏主持。与谈环节中,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聘副教授陈天昊,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洋,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晓军,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越峰,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杨硕分别从公共数据实际价值、公共医疗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意义、责任归属、估值流转等角度交流探讨。
自由讨论环节,杨阳副院长指出,本次讨论是公共数据立法论的深入碰撞,各方在“服务公共利益”的基本方向上趋于一致。马骏常务副秘书长强调,确权核心目标是服务高质量发展。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泽晟作总结。他指出,公共数据进入市场不得妨碍其公共使用,行政机关应有监管的职责。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目标应始终是保障公共数据得到最充分、最合理的利用。
至此,“公共数据的权属界定”学术沙龙圆满结束。作为数字法治系列沙龙的第九期活动,本次沙龙搭建了学界与实务界的高端对话平台,为数据法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学术支撑。